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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里被市场监督管理买了产品检测怎么办
如果检测结果合格,商家应及时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取回产品,并签收监管通知书或监督抽查合格证。同时,在显著位置公示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以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信心。后续跟进与申诉 商家应定期向市场监管局报告整改进展,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如果对市场监管局的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或行政复议。
你可以给厂家退回去,告诉他们厂家,你的产品不合格这就行了。
这种情况,不要着急。拿出原产地证明。你进货的市场也有快检证明,把这种蔬菜的原产地证明给市场监督管理就可以了。这样他们就会给蔬菜原产地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由他们去处理。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
之一条 为了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下同)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是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并依据结果进行监管的活动,具体办法如下:制定依据: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
第三条 商检局是进口商品质量检验和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进口商品国内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的主管机关。
计量法规定检测不合格的表需要封存三个月
但法规未明确要求对不合格计量器具进行封存,更未规定封存期限为三个月。实际处理中,不合格计量器具可能被要求返厂维修、重新检定或报废,具体措施由检定机构或监管部门根据情况决定。结论用户问题中“计量法规定检测不合格的表需要封存三个月”的说法缺乏直接法规依据。现有规定中,封存期限多与计量器具的停用状态相关,而非检测不合格的直接后果。
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时,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如询问当事人、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和封存涉嫌违法物品,但封存时限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需报上级批准。此外,抽取检验样品时,应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并在检验结束后及时归还,如有损坏或丢失,责任方需负责赔偿。
检验员因工作调动或不从事检验工作,其印章应及时交回质量管理部,对该检验员的印章质量管理部应将封存3个月以上,才能转发给其他员工。7 印章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向部门领导和质量管理部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待查明原因后备案补发。
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或经检定不合格而销售或交付用户使用的,责令停止制造、修理或者重修、重检,没收全部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封存”:指计量器具因暂时无需使用(如项目暂停、设备升级),但需保持完好状态以备后续启用。封存期间器具不参与计量活动,但需定期维护以防止性能退化。
三)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有权对社会开展检定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定期检定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经检定不合格而继续使用的,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四)在经销活动中,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的,没收该计量器具。
食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食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篇1 我司将保证每日提供新鲜的肉类、蔬菜,特做出以下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 坚决不提供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各类食用肉类、蔬菜及配料用品,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
食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1 我司将保证每日提供新鲜的肉类、蔬菜,特做出以下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规定。 坚决不提供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各类食用肉类、蔬菜及配料用品,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
食品售后服务承诺书范文(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避免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作为食品安全的之一责任人,特郑重承诺如下:本人保证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1、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以下简称国家监督抽查)工作,根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开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对出口商品按有关规定办理。
2、之一条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实施监督抽查,适用本办法。
3、法律分析:监督抽查的组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抽查时间:对各产品抽查间隔不得低于六个月实行抽检分离制度 法律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监督抽查实行抽检分离制度。
4、监督抽查应遵循科学、公正原则。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监督抽查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实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监督抽查工作,并汇总、分析、通报监督抽查信息。监督抽查主要针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及消费者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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